北京申请个人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为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且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也要符合申请所在区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规定。根据所述年龄是可以申请的,但是收入是否满足要根据所申请所在区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一、北京申请个人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根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二、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1、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多是第一次购房,一定要弄清楚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还要充分考察户型。
2、签好合同,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仃全面,不得偏信广告宣传,广告宣传只有告知功能,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
3、要了解物业管理基本内容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
4、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5、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如果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可得利益等相关价款,同时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可得利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